第(3/3)页 叶蓁蓁和女助手,去饭局活跃气氛。 把叶蓁蓁她们当成什么了?陪酒女郎吗? 叶蓁蓁是研究员,女助手是硕士,都是搞科研的。 什么时候研究员需要陪酒了? 好家伙,这是研究所,还是某个大老板的‘后宫’? 研究所的漂亮女孩,必须陪酒,或者三陪吗? 陪完酒,是不是还需要陪着去酒店开房? 开房后,是不是陪着一起锻炼身体?或者学英语? 这还是学者吗? 这是专家教授吗? 恐怕是砖家教兽吧? 社会上的歪风邪气,什么时候普遍在学术圈出现了? (有个问题:歪风邪气的来源在哪儿?是不是来源于《渗透》的许忠义?) 《欢乐颂4》这个情节的设定,真是很有讽刺意义。学术圈什么时候乱了? 叶蓁蓁发飙了,“你说什么?陪吃饭? 你把我们女人当什么了? 饭局陪笑?! 是哪个畜生想出来的主意? 啊?!是谁?!” 叶蓁蓁突然爆发,大声叫喊,引来不少人围观。 本来因为谣言的事,叶蓁蓁就一肚子火。 现在又让去陪吃饭,当陪酒女郎,叶蓁蓁终于忍不住爆了。 没这样欺负人的,何况叶蓁蓁不是软柿子,不是谁都能欺负。 “叶博,不至于,不至于,就是吃顿饭。”有人过来打圆场。 “吃顿饭?那能不能让你妈、你女儿去陪吃饭?”叶蓁蓁毫不客气怼了过去。 被怼的人无话可说。酒桌上的女人,当然是别人家的最好。 叶蓁蓁发飙,饭局的事,算是不了了之。 但这事能这样结束吗? 不可能! 叶蓁蓁麻烦了,麻烦大了! 叶蓁蓁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? 研究所的一支笔,对叶蓁蓁有了什么样的印象? “不听话,没有服从性,问题很大,还需要好好磨练,脏活累活苦活都应该让叶蓁蓁干,这是为了叶蓁蓁好。 好事,叶蓁蓁不需要。 职称什么的,更不需要考虑叶蓁蓁。 除非叶蓁蓁脱光了(坏了怎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)”(这里加了点戾气,嘎嘎嘎.) 也就是说,叶蓁蓁的发展前途没有了。 如果叶蓁蓁只是一般人,叶蓁蓁一辈子就算毁了。 这就是反抗‘权威’的代价。 但叶蓁蓁是富二代。 叶蓁蓁有靠山啊。 叶蓁蓁做研究,纯属兴趣爱好。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。 如果这里开除叶蓁蓁,叶蓁蓁可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。 叶蓁蓁有靠山,可以‘失败’很多次。 普通人就没有任何试错的机会。 普通人一旦选择错误,一辈子基本就毁了。 普通人遇到不公平、不公正的事,最好的选择是:忍。 小不忍则乱大谋。 除了生死无大事。 所以,普通人应该舍弃一切,只为‘成功’。(这里又是歪理,嘎嘎嘎。) 不管怎样,叶蓁蓁是痛快了。 余初晖、钟鹏浩、陈潮生在新公司入职了。 钟鹏浩偷偷摸摸跟余初晖表白了。 送了余初晖一个杯子,表示:一辈子。 还在余初晖电脑上设计出一朵玫瑰花,应该是钟鹏浩舍不得买真花,所以送电子的玫瑰花。 余初晖不傻,迅速判断出钟鹏浩想表白。 于是,把陈潮生赶走。 “浩子,咱们不可能。”余初晖一句话就打死了钟鹏浩。 为什么不可能? 余初晖这样说的:“我家有个大坑。 我爸是混蛋,混球,无赖,坏蛋,混账东西. 你一个好学生,应付不了我爸。 除非是带金链子,或者.” 说到这里,余初晖突然想起来周强,心想:“如果周强当我男朋友,一定能治服我爸,但周强已经是露西的男朋友了。 周强已经翻案了。 周强是大佬,我爸在他跟前,肯定服服帖帖,绝对不敢闹事。 唉,终究是错过了一个好男人。” “浩子,咱们还是好哥们儿。”余初晖明确拒绝了钟鹏浩。 余初晖三人很快进入工作状态。 三人要努力展示自己的实力,要在新公司站稳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